近来,芜湖经开区城管局对偷倒修建废物(渣土)的某修建公司处以5万元从重处分,该公司面临处分,直言经验深入、悔不当初,准时交纳罚款,并将现场恢复原状。
3月中旬,芜湖经开区城管局接告发,反映芜湖东梁路与当涂交界处西北侧搁置地块被倾倒很多修建废物(渣土)。城管法律队员当即赶往现场,在现场发现修建废物运送车辆5辆,经丈量,已倾倒的修建废物(渣土)约为120立方米,经过必定的查询修建废物运送车辆驾驶员得知是其公司行为,法律队员随即对该公司做查询取证,固定根据,立案查处,根据《城市修建废物办理规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许堆积修建废物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分责令期限改正,给予正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在该公司完结整改后,城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分。
往后,芜湖经开区城管局将进一步深化与交警、大街、社区等部分的联动机制,采纳定点查看和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要点区域、要点路段、要点时段的法律力度,重拳出击,对偷倒修建废物的行为“零忍受”,保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洁净、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