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0日至9月3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11月10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馈了督察报告。
我厅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治,统筹兼顾、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全面整治,上下联动、系统防治的原则,对督察报告说明的四个方面13类65个具体问题,逐个建立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制定印发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并配套出台《关于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认真落实整改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拧紧责任链条,全力推进整改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把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厅党组格外的重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在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厅党组就“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树样板”进行交流研讨,探索高质量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2023年,多次以厅党组会、办公会、专题会、座谈研讨等形式督导调度城市污水处理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坚持以整改促规范,将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完善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推动城市生态环境明显问题整改落地见效。贯彻《健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机制》要求,落实厅领导分市包保、强化督办、挂图作战等机制,动态更新整改问题清单,完善制定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四项清单”,分类细化规范验收程序,严格验收标准,持续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强化城市节约用水。大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全省16个地级城市已有14个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全省累计创建省级节水载体1339个。2022年,铜陵市和芜湖市成功申报国家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重点城市。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共管网漏损控制,积极指导各地加强管网分区计量、水平衡测试,持续推进城市供水材质落后、老旧破损管网更新改造。根据各市初步统计,2023年全省各地级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均在9%以内,提前达到“十四五”目标要求。进一步规范再生水利用,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水利厅印发《关于规范市政再生水利用量统计工作的通知》,规范市政再生水利用量统计质量水平,并规范市政再生水利用工作;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新建大型公共建筑中水利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强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中水利用工作。根据各市初步统计,2023年全省地级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缺水型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
深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23年已累计新建改造市政排水管网约1743公里(其中,修复改造市政污水管网736公里),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污水日解决能力51万吨。全省市政污水管网总长度约3万公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规模超1000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城市污水处理需求。在城市污水管网检测修复专项行动基础上,聚焦市政污水管网修复改造,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深入谋划实施城市污水管网整治攻坚行动,经省政府同意,联合印发《安徽省城市污水管网整治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配套出台《安徽省城市污水管网整治攻坚行动考评细则》《安徽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编制大纲》。2023年12月12日,在淮北市召开“安徽省城市污水管网整治攻坚暨管网运维标准宣贯培训会”,全省16个地级市及部分县城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共300余名同志参加会议。强化污泥安全处理处置监督管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开展城市污泥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和污泥安全处置专项行动。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经各级督查检查和核查评估,设区市建成区231条黑臭水体进入常态化管护、治理成效巩固;县城建成区169条黑臭水体已有143条达到“初见成效”整治效果,消除比例达到80%以上,城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认真宣传贯彻《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全方面实施《快速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方案》,启动开展“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指导各地科学布局、因地制宜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运行垃圾分类“四分类”投放收集点24205个;投入分类运输车辆5121台;投入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54个,设计解决能力达47960吨/日,建成运行35座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设计解决能力5386吨/日;其中,2023年度分别新增生活垃圾焚烧解决能力2950吨/日、厨余垃圾解决能力1045吨/日。16个地级市已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位居全国前列。在2023年全国首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中,我省4人、7个项目分别入选“全国生活垃圾分类达人”和“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10个地级市获得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民点亮活动奖项,代表我省参赛的宿州市、淮南市代表队双双获得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大赛总决赛团体赛、家庭赛的三等奖。在住建部最近一期垃圾分类工作评估通报中,铜陵市连续7个季度位列全国小城市类第一档第一名,合肥、芜湖、马鞍山、宿州、蚌埠、淮北共6市位列所在类别第二档(成效逐步显现)。有序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或消纳场所建设,全省已建成建筑垃圾处理项目40个,设计解决能力3045万吨/年;59个县(市)中已有32个建成资源化处理项目(含分拣点),有4个建成消纳场,4个县经分拣后协同处理,有18个项目在建,1个县正在准备项目前期相关工作。
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推进绿色施工,积极开展“绿色工地”、“智慧工地”试点建设,2023年共有165个项目列入“绿色工地”试点,89个项目列入“智慧工地”试点。立项编制《绿色工地建设标准》和《智慧工地建设标准》,目前,《智慧工地建设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绿色工地建设标准》已经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助推扬尘源头治理。推动规模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占比已达到50%以上,混凝土搅拌站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已经基本完成。强化土方开挖、绿化回填等易扬尘环节源头管控。持续加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推进力度,提高城市道路保洁质量和效率,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努力把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转化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效,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附件: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docx